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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3 来源:鼎华国际认证(深圳)有限公司
对企业基本要求:
1、企业应符合《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注册”等相关条件。
2、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企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评价模式:
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评价:资料技术评审+现场检查+获证后监督
南山区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资料技术评审+现场检查+产品检验+获证后监督
一、政策内容
对于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产品评价通则(附件)及相关细则认定的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且在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有效期范围内的,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一)一次性奖金。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对有效期 3 年满后,经审查合格继续纳入“企业库”的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二)认证费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最高 5 万元。
(三)重点行业企业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中,属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20 大产业集群范畴的,在第一项、第二项奖励的基础上给予 20 万元奖励。
(四)政策扶持。对绿色低碳企业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开辟绿色办贷通道、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产品评价通则(附件)及相关细则,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需具备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取得国推绿色产品认证或低碳产品认证领域的认证资质)颁发的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证书,且在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有效期范围内。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